我们给予的理由潜意识上在童年经历,在周围环境,父母亲的教养方式,成长过程中酝酿出独特的个人性格,思维的成熟与否,来拟定合乎自己一套的道德准则。所以怎能说的清呢?
公说可以同时爱上两个人,婆认为只能是一个;
公说别理他人怎么想,婆说怎么可以;
公说我没问题,婆说那是待解决的大问题;
。。。
很多时候婆与婆因价值观不同有理不清的理由,那么公与婆达成协议岂不是聊斋之谈!
即使我们有一本上帝为我们而设的准则,有时候也因为灵命的高低以及上述各种成长因数不能完全遵守和赞同,以至一同手牵着手,肩并着肩相依为命地走过死荫幽谷。
彼得三次否认耶稣,像这样子我绝对不能接受咯,伤害一次过后,几乎是没这个可能再给同一个人第二次机会,更别说三次了!我想上帝知道我们的软弱,所以以身作则,好让我们以他为榜样,真的有待进步。。。
也许一个女人不应该多话,公说什么就什么啦!那就天下太平,海阔天空!
到最后。。。我会感觉很委屈,或许我又想太多了,不可能我会找一个不给我发表意见的公,有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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